云南:三年办理环资领域公益诉讼案9504件
王翠云
如何守护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云南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用案例说话:三年来,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504件,其中34件案件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云南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杨学正,听他讲述免费看a片 依法监督、精准监督,让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的故事。
融合履职,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成效。2024年初,曲靖市下辖的麒麟区、富源县、罗平县交界处有洗矸厂违规处置废料,违法堆放的大量工业固体废物煤矸石造成耕地损毁、生态破坏、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等问题。
曲靖市检察机关收到线索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建市、县两级院专项办案组启动调查,部署开展“煤矸石污染治理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督促相关部门全面清运煤矸石,恢复耕地林地70余亩,追偿生态修复费19.77万元,并推动行政机关出台《曲靖市煤矸石综合利用工作指南》,推动多部门联合监管,从制度上堵塞公益保护漏洞,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成效。
精准监督,破解“罚而不治”难题。2022年,施某富未经审批擅自在峨山县某山场开垦林地,该县林草局对其作出罚款和限期恢复原状的行政处罚。但施某富未缴纳罚款,也未履行修复义务。该县林草局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强制执行也仅扣划罚款,导致林地修复长期搁置。峨山县检察院对该案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并由行政检察与公益诉讼办案人员联合排查出近三年11起同类案件,涉及违法占用林地14.86亩,均存在“罚款执行易,恢复义务落实难”的问题。
“症结在于群众对‘恢复义务’认知不足,行政机关跟踪监督缺位。”办案检察官介绍,峨山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林草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建立“处罚—督促—验收”闭环机制,并推动将整改情况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同时,该院联合县林草局、乡镇政府组建工作队,深入村寨普法,现场指导群众补种树木。
截至目前,峨山县27名行政相对人主动履行补种义务,恢复林地81亩,补种树木2000余株,所修复区域还被设立为“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实现了从“个案纠正”到“系统治理”的升级。

2023年6月16日,玉溪市检察院、元江县检察院检察人员与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一起到蜂虎栖息地开展“回头看”,检查栖息地保护情况。
对“中国最美小鸟”蜂虎实施“精准保育”。新平县、元江县红河流域段,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蜂虎的重要迁徙繁殖地。近年来,受河道采砂噪声、河滩地违规种植影响,蜂虎筑巢成功率下降,部分种群被迫迁移。2022年,玉溪市检察院收到线索后,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交由新平、元江两县检察院立案。新平、元江两县检察院分别向县级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整治违法行为,加强蜂虎迁徙繁殖地保护。2023年4月,玉溪市检察院跟进监督发现整改不彻底,遂对市级行政机关立案调查,依法制发检察建议。
办案中,检察机关邀请动物保护专家组成专业团队,通过无人机测绘、红外监测锁定14处蜂虎核心分布区,提出“科学监测+系统修复+严格执法”的保护方案。最终,行政机关整治6家违规采砂场,清运砂石7000余立方米,实施蜂虎栖息地沙壁加固工程,新建人工沙壁1000立方米,并编制保护方案,设立保护区。
“现在每年都能看到成群的蜂虎在这里筑巢繁殖,游客也多了起来。”当地观鸟爱好者李先生说。监测显示,蜂虎种群数量稳定,栖息地植被覆盖率增加20%,周边群众主动参与保护案例上升43%。